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十三五”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宁波市海曙区,交通便捷。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模具工程中心和智能家电工程中心等3个科研机构。拥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等32个专业。现有教职员工650余人。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诚邀海内外英才携手共进。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才引进类别与待遇 学校按人才业绩水平条件,符合宁波市相关政策的人才提供75万以上的安家补助以及10万以上人才项目启动经费,对引进人才在宁波城区暂时无居住条件的,给予相应住房租赁补贴。 五、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职称)要求 招聘范围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3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社会学类、经济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或浙江工匠等同等级别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5 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5 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机械类专业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3 建筑类、土木类、力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计算机类专业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5 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专业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3 旅游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骨干教师 教师专技 3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心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数学类、教育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合计 27 注:1.学历学位、职称、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且所学课程相近率应不低于50%。 2.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3.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4.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技等级,以宁波市人社局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