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考察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聘用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公司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6556696)。
2、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司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3、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2月2日止。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1 |
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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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文秘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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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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